114年 01月 13日
勇敢向『電子煙』說NO!
2017年11月29日
( 特派員陳錦玲南投報導 )
「電子煙」,近年在演藝名人帶動且打著時尚又可戒菸的廣告詞之下,成功吸引消費者目光,甚至已有電子煙流入國中、小的校園,成為學生們健康的一大隱憂。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重申我國目前並未許可輸入任何一種型式的「電子煙」或於國內販售。當前對於「電子煙」之管理,若檢出含尼古丁成分則以藥品管理,必須申請查驗登記經核准後才能販賣,否則即屬違反藥事法規定。若檢出含管制藥品成分則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
「電子煙」是一種外形類似菸品的產品,使用電子煙吸入氣流時,啟動霧化器將煙彈內的液體打成霧氣,產生吞雲吐霧的效果。相關產品常見於購物網站,夜市、地攤等場所販售。南投縣政府衛生局表示,自103年起已將是類產品於購物網站,夜市、地攤等場所販售之情形列為常態性稽查工作並價購抽驗,若檢出含尼古丁或管制藥品成分則將案件函送檢、警、調機關以違反藥事法第20條、第22條或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相關規定偵辦;對於不含尼古丁成分之電子煙產品,如果宣稱具「幫助戒菸」、「減少菸癮」或「減輕戒斷症狀效果」等醫療效能詞句,亦違反藥事法及菸害防制法相關規定。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再次呼籲,目前「電子煙」的安全性及品質均尚未經確認,也沒有足夠證據證實具有戒菸療效,癮君子們最好尋求正規管道戒菸,不要使用此類產品,以免吸入更多有害物質。同時也將持續加強稽查網路上販售「電子煙」之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