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販售「藥品」-違規會受罰
2017年11月29日
網拍網購已漸成為民眾消費習慣,南投縣政府衛生局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及 維護消費權益,持續加強監控網路違規販售藥品及醫療器材之情事,由查獲 案件中發現因民眾不了解法令,將出國購買的藥品(如印尼青草膏、泰國青 草藥膏、痠痛軟膏等)上網拍賣,遭查獲而受罰。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提醒民眾網路拍賣並不是什麼都能賣,目前國內並無核准網路販售藥品,依藥事法第27條規定販售藥品及醫療器材應登記為藥商始得為之,另藥商倘利用通訊交易通路販賣醫療器材,除應依藥事法規定事項辦理登記之外,並應向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辦理登記。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呼籲民眾切勿在網路販售藥品及醫療器材,以免誤刊而受罰,另如果是販售未經核准之藥品及醫療器材(從國外帶回來或是自行製作的藥物),可能就得面臨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民眾如何判斷販售或購買之產品屬性是藥品或醫療器材?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提醒大家選購藥品及醫療器材,應於藥局或藥商等合法通路購買,並檢視產 品是否為合法藥品或醫療器材,如外盒可見「衛部(署)藥製字第○○○○○號」 等標示字句,也可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物許可證資料查詢系統 (網址:http://www.fda.gov.tw/MLMS/H0001.aspx)」查詢,以維護自身健康 及消費權益。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呼籲民眾,「生病看醫師,用藥找藥師」,切勿隨意在網 路刊登販售或購買來路不明之藥物,如發現有違規網路販售藥物情事,可向 衛生局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