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 01月 10日
禁菸場所提供熄菸器具 最高可罰5萬元
2017年10月19日
( 特派員廖廣學 南投報導 )
南投縣府衛生局近來發現,營業場所內擺放菸灰缸、水杯、飲料罐等,當作熄菸器具使用,衛生局因此提醒各禁菸場所負責人加強管理,勿提供熄菸器具,供吸菸民眾熄菸,以免觸法。
衛生局稽查員前往網咖、養生會館、KTV.等全面禁菸場所進行菸害防制稽查時,常常發現桌上置有菸灰缸以及水杯、或地上置有小桶子裝水讓客人熄菸。經詢問該場所負責人得到的答案多以不知道、或只是提供吐檳榔汁用以規避責任,為遏止此風氣,衛生局將嚴格進行輔導、稽查,維護民眾健康。
依《菸害防制法》規定,於全面禁菸場所,提供熄菸器具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吸菸行為人最高可處1萬元罰鍰。
南投縣共有82家戒菸服務合約醫事機構,衛生局表示,為協助民眾戒菸,可透過專業諮詢及衛教,戒菸機構名單可至衛生局網站查詢,或透過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由專業人員提供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