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宿業之經營宜回歸正常機制
2017年10月03日
由於陸客銳減及年金改革效應,花蓮旅宿供過於求,並出現拋售潮一事,花蓮縣政府觀光處表示,民宿是利用自用住宅空閒房間,以家庭副業方式經營,提供旅客鄉野生活之住宿處所,民宿登記證買賣是無效的,媒體所稱民宿拋售應是指土地及建物等不動產之買賣,無關經營權之移轉,縣府特別提醒民眾知悉。
按民宿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民宿應是利用自用住宅空閒房間,並結合當地人文、自然景觀、生態、環境資源及農林漁牧生產活動,以家庭副業方式經營,提供旅客鄉野生活之住宿處所,且現行管理辦法規定民宿最多僅得經營5間客房,所以大型團體的住宿並非民宿業的主要客群。
觀光處代理處長彭偉族表示,旅宿業的消長是隨著自由市場供需而決定的,前幾年大量開放陸客來台,為搶食這塊大餅,民宿即如雨後春筍般快速成長,尤以103年至105年上半年為最;然而,外在環境變遷,自105年下半年起,新設民宿案件則有明顯趨緩的現象。
彭偉族接著指出,依據民宿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之意旨,民宿之經營並不因其房地產之買賣或過戶而隨之移轉,也就是說民宿經營之主體變更時,應重新辦理登記,即原經營者應在出售民宿所在之房地產時,應同時辦理註銷登記,而不是買受人得以接續經營,希望民眾了解,並注意自己的權益。
花蓮縣民宿協會理事長陳秉忠早在半年前就已表示,旅宿業尤其民宿業者的房屋求售現象遲早會發生。所以他帶領花蓮的民宿業者北上商請立法委員徐榛蔚陪同拜訪金管會,希望銀行對正常繳息的業者,能夠放寬貸款條件,並對已貸款之業者,能夠展延還款期限,同時期待政府可以提出有效的輔導措施,協助業者度過這次的危機,但是金管會至今並未有積極的協助作為。
彭偉族則表示,至於為何至今仍有許多民宿和旅館持續投入花蓮旅宿市場?據分析應是對傅崐萁縣長所創造花蓮觀光願景以及108年蘇花改全線通車的期待。多數旅宿業者亦表示樂觀,希望完善的觀光環境及便捷安全的交通能引進更多的遊客到訪花蓮,再創花蓮觀光榮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