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農曆七月不辦喪事禁忌,臺南市殯葬管理所推動新殯葬文化卓然有成
2017年09月20日
農曆七月俗稱「鬼月」,民間素有婚喪喜慶諸事不宜之傳統禁忌,因此喪家有不辦理殮殯奠祭習俗,多選擇將遺體冰存或入殮(打桶)守靈,等農曆七月過後再舉行告別式出殯,因而造成殯儀館每逢農曆七月即出現殯葬設施設備爆滿之窘境,為改善此情形,殯葬管理所除調整禮廳使用功能支援停柩空間外,並於102年起推動「節葬、簡葬」新殯葬文化,並自今(106)年國曆7月1日起再推出四大減免優惠措施,獲得明顯成效,農曆七月出殯火化不再是禁忌,成功移風易俗,也紓解殯儀館停柩空間不足的壓力。
以往殯管所為因應農曆七月不宜出殯火化之習俗,將景行廳規劃為停靈區,鼓勵民眾在農曆七月期間先將遺體火化,骨灰罐再回靈停於景行廳,等農曆七月過後再除靈進塔,並將永安後和平堂43至50號改為左右停柩,以8間和平堂換取16間停柩空間,如停柩空間仍不足,則依序將光德廳及崇德廳改作停柩空間,使空間做最大化利用,以解決停柩空間不足窘境。
102年起推行「節葬、簡葬」新殯葬文化,鼓勵民眾以入殮出取代停柩守靈及三日內火化,火化費減半之優惠措施,自今(106)年7月1日起針對本市市民加碼推出「植存及節葬、簡葬」等四大優惠措施:
一、亡者若擇入殮後當日即出殯火化(入殮出),其火化規費減收三成。
二、農曆七月期間出殯並完成火化者,其火化規費減收三成。
三、已埋葬亡者(土葬)起掘後,並申請植存者,其火化、骨灰再處理及植存等規費免予收費,惟火化時間須依殯管所指定時段辦理。
四、安奉於本市各公立納骨塔之骨灰(骸),如退塔後申請植存,或無主骨灰(骸)申請灑葬者,其火化、骨灰再處理及植存等規費免予收費,惟火化時間須依殯管所指定時段辦理。
試辦期間自106年7月1日起至108年6月30日止共計2年,以南區殯儀館為例,經統計自試辦期間開始迄今短短2個多月,計有654件選擇節葬簡葬優惠方案辦理,平均每日受理約9件,顯示推行成果已逐漸改變民風。
今年農曆七月期間冷凍櫃、停柩空間不足情形已不復見,由下列三項指標顯示優惠措施已極具成效,一是農曆七月間火化回靈停罐數自推行節葬簡葬前的爆滿情形,逐年減少為今(106)年只剩5件;二是農曆七月間遺體火化具數從105年585具,增加為106年674具,其中更有五日為前所未有的滿爐現象;三是預留停柩空間之和平堂及光德廳等使用率為零,成功打破農曆七月不辦喪事禁忌,推動新殯葬文化卓然有成。
殯管所強調將持續推動「節葬、簡葬」新殯葬文化,移風易俗,並改善各殯葬專區軟硬體設施設備,除今(106)年度各專區正進行之禮廳裝修計畫外,並規劃改裝南區殯儀館永安堂(大通間)停柩空間,設置冷氣及分區隔間,規劃室內全面禁煙,以提供更優質服務品質,造福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