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宣導說明會暨企業誠信專案宣導
2017年09月16日
為避免不動產買賣交易淪為洗錢工具,內政部業於106年6月28日發布「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辦法」及「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並配合洗錢防制法之施行日期,於6月28日同步施行,明定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應確認及留存客戶身分資料、加強客戶審查、留存交易紀錄、主動申報疑似洗錢交易事件等事項。
地政局為加強民眾及不動產相關從業人員瞭解新法相關內容,於本月15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假本府永華市政中心10樓東側小禮堂舉辦「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宣導說明會暨企業誠信專案宣導」講習,並邀請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羅主任檢察官瑞昌擔任「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宣導說明會」講師。羅主任檢察官授課表示,「洗錢」不是泛指所有犯罪所得,而是指特定犯罪所得,所以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若發現客戶身分或資金來源具高洗錢或資恐風險,或是客戶假冒、偽造他人身分、要求將不動產移轉給無關的第三人,又或者是客戶的資金來源不清、大量以現鈔支付價款等疑似洗錢情事時,應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由檢調單位進行後續犯罪調查程序。至於未透過合法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辦理不動產買賣交易者,法務部、內政部及相關執法機關將加強非法為業及涉及洗錢交易的查處(緝)工作。
另為宣導企業廉政誠信與法治觀念,使本市不動產相關從業人員瞭解國家反貪腐重要性,促進公部門與私部門建立反貪腐之夥伴關係,並善盡社會責任,接續由羅主任檢察官講授「企業誠信」課程,企業追求利益固然重要,但若違反誠信與道德原則,將傷害國家及社會整體利益,講習中亦提及刑法「不違背職務行賄罪」,讓與會業者知道洽辦公務「不必送」、「不能送」紅包,不要以不正當手段誘惑公務員,只要全民均有合法適正洽辦公務之認知,即能端正社會風氣,提升行政效能,地政局政風室更於活動中呼籲,推動國家廉能亟需民間社會力量的共同參與,單靠廉政部門的單一力量是不夠的。透過與主任檢察官面對面對談,業者均能侃侃而談表達意見,羅主任檢察官表示收獲豐碩,且與業者直接建立溝通管道,讓業者對司法及市府廉政工作更具信心,有利於日後防貪、反貪業務推動。
最後,地政局主任秘書吳相忠強調,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相關法規施行後,不會改變既有的不動產買賣交易程序,但為有效防堵不法分子或恐怖組織藉由不動產買賣交易進行洗錢,在此籲請民眾配合身分確認、留存相關身分資料及交易紀錄。如果民眾想了解詳細規定,可以到內政部地政司地政法規全球資訊網(http://www.land.moi.gov.tw/law/chhtml/)及本局網站法令新訊中(http://land.tainan.gov.tw/)查詢。
本次講習除可強化不動產相關從業人員專業知識及職場上法律責任外,也能結合公私部門力量,建立廉政夥伴關係,會中進行意見交流,互動踴躍,辦理成效良好,與會人員均認為有益於未來實務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