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 12月 27日
屏東檢察長破解圖利陷阱 勉校長勇於任事
2017年09月13日
( 特派記者廖進祿屏東報導 )
強化屏東縣各級學校校長對法律之正確認識,在面對學生家長、廠商、民意代表時,可以放心、安心地提供服務,不用害怕違反法令而有圖利的疑慮與擔心,屏東縣政府政風處於12日邀請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林錦村,假鶴聲國小教師研習中心辦理「圖利與便民」專案法紀宣導。
政風處處長林進丁表示,「依法行政」是法治國家的核心價值,也是一切行政行為必須遵守的首要原則,公務員依法律所賦予的權力,執行職務、為民服務,同時也必須擔負「廉潔」、「便民」與「效能」的期待與要求。
檢察長林錦村宣講時表示,學校校長身為機關首長,釐清「圖利」與「便民」之分際是執行職務之首要工作,倘在法律範圍內給予方便,進而使學生、家長受益,都是屬於合法便民之範疇;但是,如果明知法律規範卻故意違反,擅自給予方便,就算只獲得幾塊錢,還是會成立不法圖利。
於講習課程中,檢察長與校長們互動熱烈,共同探討解析實務情況,屏東縣政府政風處期許透過這次講習及案例分享,讓校長們能充分瞭解圖利與便民的界線,並且協助返校後於校務會議上宣導,讓學校同仁均能對法令有正確充足的認識,甚而能勇於任事,落實屏東縣「安居樂業」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