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 03月 10日
國民黨團106年9月11日「權責相符重編預算」
2017年09月11日
( 特派記者廖進祿台南報導 )
針對議員關心市長交接107年度預算須重編部分,依據地方制度法第四十條規定直轄市預算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前送達議會,本市於106年5月開始籌編107年度總預算案,相關審查會議係由李代理市長主持,依年度施政計畫排列優先順序撙節擬編概算,並彙編成總預算案經簽奉李代理市長核定後送請市議會審議。
本市107年度總預算案歲入較106年度預算增加107.66億元,主要係因稅課收入增加44.65億元,其中地方稅收增加14.05億元,國稅增加1.7億元、普通統籌增加9.24億元,特別統籌因風災復建工程及各項社福津貼補助墊付轉正增加19.66億元;本年度因開發區土地出售預估基金賸餘繳庫增加46.11億元;另為中央計畫型補助款增加20.22億元。
另107年度歲出預算848.77億元較106年度798.5億元增加50.27億元,其中以中央補助款增加42.42億元居多,市款部分增加7.58億元,主要係增加對地方教育發展基金之補助,故107年度總預算案大多以延續性計畫為主。
查中央107年度總預算案係於8月底送請立法院審議,新任行政院院長則於9月8日上任,行政院係循往例撤回總預算案研商調整,本市李代理市長於9月7日交接上任,107年度總預算案則預計於9月中旬送請市議會審議,且相關審查會議係由李代理市長主持,與中央情形並不相同,又查預算法及地方制度法等相關法令並無規定直轄市或縣(市)首長交接須重編總預算案,故本市107年度總預算案仍將依規定期程送請市議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