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 11月 25日
縣府人員涉收取回扣案 林縣長整頓公務紀律
2015年08月31日
( 特派員廖廣學南投報導 )
針對李前縣長及縣府人員,自97至101年9月間經辦災修工程涉嫌收取回扣一案,南投地方法院31日作出判決。對此,縣府尊重法院判決,至於相關人員疑涉違法失職部分,縣府已於案發後,主動函請監察院調查彈劾。
縣府政風處表示,根據審計部臺灣省南投審計室糾正災害復建工程限制性招標比率過高,已請府內及所屬各鄉鎮市公所檢討改進,經各單位努力,限制性招標案件數自98年915件(佔57.69%)、99年107件、100年24件、101年6件、102年4件至103年3件(佔0.4%),至104年7月31日止僅1件。
政風處表示,從預防角度,每年針對縣府及各鄉鎮市公所所有採購案件,均加以彙整歸納分析,特別是某些特定廠商集中於某些發包單位,列為鎖定查察之對象。
林縣長去年甫就職之初,就立刻下鄉傾聽民意,展現以民為本、重視民意脈動的治縣理念,並利用下鄉視察重大公共工程之機會,現場抽查施工品質,宣示特別重視公共工程品質之施政理念,並藉此呼籲全民監督,力求行政透明,預防貪腐及浪費。
政風處表示,林縣長側重重塑縣府辦公紀律與清廉形象,指示政風處邀請南投地方院凃裕斗院長,於今年5月間,對縣府同仁實施廉政宣導講習;八月間南投地檢署楊秀蘭檢察長,也針對有關廉政議題,向縣府暨所屬單位員工330人宣講。另外,對於承辦高風險業務均透過專案清查或稽核作為,作重點式管理。
林縣長表示,今後不允許縣府員工再發生類似拿廠商紅包情事;如有,交予政風處徹查,決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