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居住正義 花蓮縣政府住宅政策三路並行
2015年08月31日
「政策必須可行、可長、可久!」花蓮縣長傅崐萁今(31)日肯定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關注居住正義,但也強調政策的推動需要有配套政策及可行性。他表示,縣府針對民眾不同的需求,推行青年住宅、合宜住宅、社會住宅,希望全國各縣市由中央政府當領頭羊,讓國民安得其所,不再是無殼蝸牛、失根的蘭花、漂流的浮萍,縮小貧富差距、緩和社會對立。
針對蔡英文提出八年興建廿萬戶的社會住宅,傅崐萁認為,以一戶廿坪計算,光建造成本就需要約兩百萬,廿萬戶約四千億,籌措龐大的資金有相當的難度,且未來收不到房租及社區整體管養等尚有許多問題。他建議,社會住宅主要是照護社會底層最弱勢的族群,有別於青年住宅與合宜住宅,應用公益的角度思考。
他表示,社會住宅由國家提供土地,並由政府認證、遴選的公益組織興建,興建經費與後續管養費用成立專款專用專戶。台灣一年的慈善資源平均約兩百五十億元,透過社會愛心捐款,共同推動社會住宅;公益組織亦有充裕的人力、志工管養整個社區,提供住戶必要照護。
「繳得起利息,就買得起房子!」傅崐萁強調,花蓮縣政府日前率先推動青年住宅政策,第一期六百戶,每戶兩百五十萬元,擁有土地及房屋所有權,且享有社區花園、游泳池、健身房、籃球場、網球場與幼托間等完善公共設施,地點亦位於大花蓮生活圈精華地段,距離市區僅十分鐘車程,讓青年能夠安心成家、勇敢築夢。
針對一般國民,花蓮縣政府則規劃合宜住宅,類似以往國宅的概念,未限定特殊資格。傅崐萁指出,當物價不斷高攀,透過合宜住宅與青年住宅政策,讓每個青年或國民擁有屬於自己的房產,在名目財富或實際財富跟國家與時俱進。
他也宣布,花蓮縣政府第一期推行青年住宅,第二期則含括社會住宅、合宜住宅,使花蓮縣率先成為實現居住正義的模範城市,企盼全國各縣市及中央政府同心協力為民眾找殼,安身立命,讓社會更加安定祥和、團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