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 03月 05日
花蓮縣政府公部門環境友善行為年中評比 衛生局奪魁
2017年08月04日
( 特派員廖廣學花蓮報導 )
花蓮縣政府7月26日、27日舉行公部門環境友善行為年中評比暨競賽,針對縣府18個局、處及其所屬一級機關,評比公部門環境友善程度;受評比機關除花蓮縣地方稅務局因蟬聯兩年列為優秀機關,前5名機關依序為衛生局、社會處、客家事務處、警察局及人事處。
為加強環境保護及落實公職人員環保意識,花蓮縣政府積極推行辦公室節能減碳、資源回收再利用、倡導採用具環保標章或符合綠色消費觀念之物品,訂定環境友善行為實施要點,花蓮縣政府暨所屬機關率先實施,讓環境保護實踐在工作及日常生活中,降低對環境的傷害。
年中評審委員包含花蓮縣環境教育輔導團黃木蘭顧問、花蓮縣志願服務協會總幹事黃愛伶、花蓮縣觀光大使張振森、社團法人荒野棲地保護協會資深解說員李美琳及花蓮縣環保工作促進會榮譽理事長林淑芳理事等5位委員,為公部門環境友善行為評分,針對五大面向源頭減量、節省資源、環境衛生、綠色採購及教育宣導等,並肯定花蓮縣政府貫徹有成效,。
環保局長饒忠表示,花蓮縣不只有好山好水,更是環境友善的宜居城市,為維謢這塊美麗的淨土,重視環境教育向下紮根,並宣導各項環保意識,以身體力行環保生活化,讓民眾齊心為在地環境盡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