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 03月 05日
缺錢花用搶皮包 10天後破案草屯警方逮捕犯嫌
2017年08月04日
( 特派員陳錦玲南投報導 )
缺錢花用搶路人皮包未遂,10天後遭草屯警方逮捕到案。73年次賴姓搶嫌,本月24日16時許在草屯鎮碧山路涉嫌徒手行搶皮包,變裝後逃逸彰化山區丟棄贓車,在分局偵查隊員警多日追查下於今4日上午到彰化縣員林市將他逮捕歸案,坦承因欠債鋌而走險,全案依搶奪罪嫌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
賴O輝73年次無業,(詐欺毒品前科)因積欠地下錢莊數十萬債務,上(7)月24日在彰化縣福興鄉先竊取黃姓車主得機車後,騎乘到草屯鎮遊蕩找尋作案對象帶皮包的單身女子行搶,當天下午犯案時因被害人夏姓女子呼救、路人發現協助脫困行搶未果。
賴嫌犯案後立即變裝換上事先準備的另一套衣褲逃回彰化,草屯分局偵查隊專案小組全力追查,清查掌握分析結論認為嫌犯不是南投縣人,經報請南投地檢署黃檢察官指揮偵辦,持搜索票執行搜索票跨縣市到彰化縣員林市追查多日,案經本分局過濾監視器等相關資料,鎖定犯嫌賴0輝涉案,於上午到山腳路的住處逮捕犯嫌。
警方循線也到偏僻山區起獲犯案所騎乘之贓車、衣服等相關贓證物,掌握跡證經詢據犯嫌賴0輝坦承涉案,全案將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草屯警方呼籲夜歸單身女子,應選擇燈光明亮道路,手提包應掛置右肩、騎乘機車皮包應放置於機車置物箱較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