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發南神父國民身分證活動
2017年08月01日
法國籍南耀寧神父是本縣繼丁松青神父、趙秀容修女,第三位免喪失原屬國籍即拿到中華民國身分證的外國人。按入出國及移民法、戶籍法相關規定,外國人自許可歸化之日起取得我國國籍,其身分為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需依規定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臺灣地區居留證、臺灣地區定居證才可續辦戶籍相關事宜。縣府團隊到府行動化服務,憑移民署核發之臺灣地區定居證辦理初設戶籍登記,現場為南神父製發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
南神父是自105年12月21日國籍法修正後,全國第23位受惠者。由於新竹縣政府團隊多次連繫到府訪視,確認南神父有意願成為臺灣人後,主動為渠準備歸化我國國籍所需之相關證明文件及個人殊勳事跡並請尖石鄉玉峰、石磊等國小推薦,於106年6月12日陳送南神父歸化案到內政部,6月28日專案陳報行政院。行政院於106年7月4日院臺法字第1060021576號函同意南神父歸化我國國籍,南神父於106年7月7日取得內政部核發歸化國籍許可證書。
南耀寧神父,具有博士學位,大學攻讀中文、英文,後申請中法獎學金至天津南開大學深造,來臺前曾在香港每周撰寫新聞分析,85年來臺後定期汲取近百份報章雜誌持續至87年,編撰『中國消息分析』(China News Analysis)週刊,係研究、分析中國政策及經貿文化等各方面時事新聞,彙編成冊典藏於國家圖書館,為研究中國大陸之重要文獻。
87年至92年於輔大任職,期間得知本縣尖石鄉缺少神父,便以單車每週往返輔大、尖石鄉,單程約70公里、花費3.5小時,甚至經常騎單車到後山講道、服務部落原民。
南神父自92年起長居本縣尖石原民部落,每年水蜜桃盛產期間,便主動義務協助原鄉桃農,建立從新鮮摘運、分級品管、直接運銷等整體配套作業,減少中盤商剝削,讓原住民賺到真正利潤,也使年輕人願留深山部落打拼,並教導果農自製果醬減少農損增加收入;當地的泰雅族孩子缺乏學習資源,南神父便每週到後山偏遠國小義務指導原鄉學童英語課輔、品格教育課程等,以多元活潑教學方式與學童互動,培養孩子自動自發養成良好生活習慣。亦協助原住民改善醫療、生活環境,目前亦擔任天主教新竹社服中心(秋霖園)主委,從事長照及失智長輩、獨居老人關懷相關事務,自稱像是臺灣人的他,盼能歸化我國國籍。
南神父長期在臺無私傳教、默默犧牲貢獻,不求回報,曾於104年4月24日經內政部審查通過以對我國有特殊貢獻取得永久居留(梅花卡),並於同年8月18日經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審查通過馬偕計畫規定之殊榮(65歲以上外籍人士在我國長期奉獻服務或具有特殊貢獻第38次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