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 02月 01日
曾王雅雲議員質詢育兒津貼、生育補助、及育嬰室與哺乳室普及化等議題
2017年05月24日
( 特派記者廖進祿台南報導 )
市長賴清德指出,縣市合併後,市府面臨的問題就是37個行政區間的交通條件相差懸殊,在要在第一時間照顧較多孩子的前提下,設立公立幼兒園無法立竿見影,也無法立刻提供最好、最及時的照顧,所以市府選擇生育獎勵、0~2歲的生育補助、2~5歲的幼兒照顧補助,而不是廣設公立托嬰中心。針對議員所提,補助不夠的部分,賴市長強調,將會依據本市的財政能力再檢討,希望可以減輕年輕夫婦的負擔,增加本市的生育力。
針對托兒設施或措施服務的部分,市府表示,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之規定,僱用受僱者一百人以上之雇主,應提供托兒設施或適當之托兒措施。本市10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共有470家(每月會依所雇勞工人數變動),截止今(106)年4月底前,其中有244家事業單位已設置哺、集乳室,未設置182家,待查44家。另外,已設置托兒設施的計有171家,未設置255家,待查44家。
市府勞工局指出,目前勞動部針對雇主提供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措施已有補助,分別為,設置哺集乳室最高補助2萬元;新建托兒設施最高補助200萬元;改善或更新托兒設備每年最高補助50萬元;還有托兒津貼每年最高60萬元。市府補充,106年度的補助計畫已公告於本府勞工局官網,但如已獲勞動部補助者不予重複補助。今年開放兩次(2月及9月)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措施補助申請,也會提前3個月發函所有相關單位提出申請。
市府強調,雖然現行性平法對於未提供上述服務的事業單位並無罰則,市府勞工局仍會持續輔導轄區內適用性平法23條之事業單位提供托兒設施或措施服務,以建立對勞工朋友友善職場就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