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 11月 25日
注意!!房屋稅催繳繳納期限至9月15日止
2015年08月27日
( 特派員廖廣學雲林報導 )
雲林縣稅務局目前針對100至104年各年度未送達房屋稅繳款書,已委託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全面寄發,繳納期間為104年8月16日至104年9月15日止,請民眾收到繳款書後,就近至各銀行、合作社、農會及其他金融機構等代收稅款處繳納,2萬元以下案件亦可至便利超商繳納,或使用晶片金融卡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繳稅方便又省時。
稅務局特別呼籲利用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或便利商店代收稅款者,其「繳款截止日」開放至104年9月17日24時前;但是9月16日及9月17日繳納者,屬逾期繳納案件,只是不加計滯納金。逾繳納期間繳納者,每超過2日按應納本稅加徵百分之1滯納金至30日為止,逾滯納期限仍未繳納者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如對於課稅內容或稅額有任何疑問,請利用繳款書上聯絡電話,向承辦人查詢,稅務局同仁將竭誠為您服務。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 556969、虎尾分局0800-566969或北港分局0800-78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