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 01月 11日
文化基本法草案公聽會 7日彰化、10日苗栗 接力眾開講
2017年04月06日
( 記者廖廣學彰化報導 )
為了保有豐富的多元文化特色、保障人民的文化權利、促進文化表現的多樣性、發展文化的主體性,文化部繼上月於高雄及花蓮兩地辦理文化基本法草案公聽會,深獲民眾熱烈迴響後,7日及10日分別於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及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舉辦文化基本法草案公聽會,傾聽在地人的聲音。
文化部指出,文化基本法草案主要架構包括:保障公民參與文化權利、中央與地方文化治理的權限劃分與資源分配、文化多樣性、文化扶植與發展,以及文化保護與救濟措施等重要內容,與民眾日常參與文化生活的各種權利息息相關,期盼透過制定文化基本法,完善我國的文化環境,落實民眾近用文化的權利。
為了使文化基本法草案研擬更為周嚴,文化部委託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臺灣文化法學會、臺灣文化政策研究學會等單位共同集思草案內容,希望透過匯聚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及團體人士等建議,以及透過公聽會與在地團體、民眾的溝通與討論,使草案內容更為嚴謹完備。
文化基本法草案公聽會規劃於全國北中南東等區舉辦,另配合今年全國文化會議及分區論壇的文化基本法議題,同步匯集各方意見,作為後續研訂文化基本法內容的參考。有關文化基本法公聽會場次資訊,請查詢文化部官網(www.moc.gov.tw)最新消息;全國文化會議分區論壇場次資訊,請查詢全國文化會議官網(nccwp.mo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