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 01月 10日
警察局赴外垵國小交通安全宣導
2017年03月23日
( 記者廖廣學澎湖報導 )
警察局交通隊應外垵國小之邀,針對該校師生實施「交通安全宣導」,將酒後駕車可能發生的危害,以及可能觸犯的刑責,規劃為本次宣講主題。除了灌輸學生正確的規範,並請學生將「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安全駕駛觀念,轉告、導正家長、親友及周遭人士,共同遵守「喝酒不開車、TAXI來代步」、「喝酒不開車、永保平安」、「指定駕駛最安全」等三原則。宣導過程中並針對「機車及自行車駕駛安全」、「路權觀念」與「禮讓行人」及應注意的交通安全問題予以提醒,並藉有獎徵答提高學生的興趣,寓教於樂。 警察局表示,酒後駕車酒測值經呼氣檢測達每公升0.25毫克即觸犯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因而致人於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察局為維護本縣交通秩序與縣民生命財產安全,針對嚴重危害交通安全,造成民眾恐慌之酒後駕車行為採取嚴正執法,請各用路人從本身做起,尊重生命、愛惜家庭。 另外,如與親友聚餐飲酒後,警察局設有代叫計程車免費專線服務電話0800-509-885(我飲酒、幫幫我),歡迎多加利用,共同維護行車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