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 12月 31日
縣府說明日月潭水社遊客中心欠薪問題
2017年02月15日
( 特派員陳錦玲南投報導 )
有關日月潭水社遊客中心委託經營管理案,縣府建設處說明表示,因晶喜育樂事業有限公司自去年5月起有積欠縣府租金,經限期未改善,委託經營契約已於105年5月終止契約,縣府並依契約規定要求該公司完成應辦理事項後點交返還。
有關晶喜育樂事業有限公司積欠員工薪水(105年10月與106年1月)係屬勞資雙方私權爭議,該公司員工於106年1月份來電告知薪資積欠情況,縣府已告知相關法規及程序,並提供「勞資爭議調解申請書」,請其提供相關資料,以便協助其向縣府社會及勞動處勞資關係科申請辦理勞資爭議調解。
另縣府亦協調新委託經營之廠商聘用原廠商員工,原廠商員工6位員工中有4位續由新廠商聘用。縣府亦已依原契約與相關法律規定,向晶喜育樂事業有限公司求償本府所失利益與所受損害。
縣府將依規要求晶喜育樂事業有限公司出面處理積欠薪資問題,同時將依據勞資爭議處理法提供必要之協助。社會及勞動處也指出,僱主若未按時給付全額薪水,若經社勞處稽查屬實,將依勞基法對僱主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緩,建議被積欠薪資員工向社勞處申訴,以進行勞資爭議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