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 02月 11日
1晚3名酒駕送辦草屯警方呼籲 尾牙季到酒後勿開車
2016年12月21日
( 特派員廖廣學 南投報導 )
酒駕事件有增無減,小心酒後誤事、害人害己。19日晚間草屯警方深夜針對酒後駕車、惡性違規加強取締,僅(19)日1晚警方就查獲3起酒後駕車案,均依法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105年1月至今以取締434件、肇事108件、移送338件、酒後肇事達25%,希望各位汽機車駕駛人遵守交通法規,年終尾牙季到來,草屯警方呼籲駕駛人切勿「酒後駕車」。
19日豐城派出所警員2人,於19日19時50分在中正路土城國小,查獲江姓駕駛,酒測值高達0.92MG/L,即以公共危險罪逮捕,帶回所偵訊筆錄移送。
同晚新光派出所晚間22時04分於芬草路2段,查獲蘇姓駕駛酒後駕車酒測值1.05MG/L,經偵訊後依公共危險移送法辦。
草屯派出所副所長、警員3人巡邏勤務,於19日22時35分於虎山路發現陳姓駕駛自小客車臉上飲酒倦容,立即實施酒測,酒測值達0.30MG/L,即以公共危險罪嫌逮捕偵訊移送。
深夜ㄧ晚3起因酒後駕車,草屯警方均依刑法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法辦,警方呼籲駕駛人勿心存僥倖,「不酒駕 保平安 」。全台歷年遭酒駕肇事斷送生命或重傷案件很高,若喝了酒切勿再駕車,親友應協助開車,確實遵行「酒後不開車」原則,尾牙季公司團體聚餐多,主管應提醒員工勿酒後開車,警方將針對轄內易肇事路段,加強取締酒後駕車,保障民眾及用路人之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