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 02月 09日
南市社會局贊成修法 以利即時查證兒少機構專業人員
2016年12月09日
( 特派記者鄒志順台南報導報導 )
對媒體報導某位被解聘性侵慣犯老師雖經教育部核定在案,該名老師竟然改名,轉任至台南某私立育幼院擔任院長職務,為此遭到質疑為什麼已經列入教育部「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通報查詢系統」的狼師,還能被育幼院聘任為院長?為什麼兒少安置機關有查證的義務,卻沒有罰則?對此,立委呼籲應立即修法,台南市政府社會局表示期待修法,以讓相關單位能即時查證專業人員資格,避免誤用有性侵前科之人員。
南市社會局表示,長久以來在機構專業人員資料查證上,確實受限法令規定,而有查證上之困難。此次事件,該人員任用之審核均依法定程序處理,依機構所檢附刑事資料查無犯罪紀錄,該局為求謹慎再次行文警政單位查詢,仍無犯罪紀錄;接獲檢舉後,社會局再函文教育部協助查證才得知該人員有疑似性侵害前科而被解聘。該局已在第一時間行文強烈要求該機構立即解聘該員,並自即日起停止委託及轉介個案入該機構。另該局也指出,依兒少權法第108條規定,訂有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違規之罰責,可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情節嚴重者,得命其停辦並公布其名稱,不從者還應廢止其設立許可。
社會局劉淑惠局長表示,此次事件因該名老師更改姓名後,致使警政系統查無相關前科紀錄,為避免有心人士刻意規避審查,社會局贊成修法,並建請中央建置專業人員資料查核平台,以提供相關業務單位可即時查詢。另為保障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社會局也將持更嚴謹之態度,來查證兒童及少年機構之專業人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