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 03月 13日
公費流感疫苗擴大對象 符合條件者請及早施打
2016年12月05日
( 特派員陳錦玲南投報導 )
為防範今(105)年季節性流感疫情流行高峰期,疾病管制署自今年12月1日起至明年3月31日止,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的適用對象,除原有對象外另增加「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凡經醫師臨床判斷判定有符合公費用藥劑使用條件者,不須快篩即可開立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掌握治療契機。
目前南投縣儲備足夠之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克流感),自12月1日起民眾符合以下用藥條件,本縣共有79家公費藥劑合約醫療機構就醫,均可依規定使用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1)符合「流感併發重症」通報病例、(2)孕婦經評估需及時用藥者、(3)伴隨危險徵兆之類流感患者、(4)重大傷病、免疫不全(含使用免疫抑制劑者)或流感高風險慢性疾病之類流感患者、(5)肥胖之類流感患者(BMI>=30)、(6)經各區管制中心防疫醫師認可之類流感群聚事件、(7)符合新型A型流感通報定義者、(8)新型A型流感極可能/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9)動物流感發生場所撲殺清場工作人員、(10)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
台灣流感高峰期約在12月底至隔年3月,衛生局呼籲民眾勿輕忽流感嚴重性,平時應養成勤洗手及注意手部衛生、良好的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生病在家休息、維持正常作息,以有效預防流感並降低流感傳播,如出現呼吸短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或痰液變濃、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或高燒等流感危險徵兆者,應戴口罩儘速就醫及早治療,依醫囑服用藥物,並於家中休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