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 02月 05日
媒體報導同婚團體聲援修法遭警方驅離澄清說明資料
2016年11月17日
( 特派員廖廣學 台北報導 )
信心希望聯盟代表簡○○,因11月17日司法委員會即將審查「民法第972條同性婚姻修正案」,於105年11月17日動員1萬餘人在立法院群賢樓前舉行反對修法陳情活動。另中正第一分局事先與社團法人臺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簡○○等人溝通協調,規劃贊成修法之群眾意見表達區劃設於中山南路,惟少數贊成修法民眾劉○、吳○○等20餘人於7時31分至濟南路與中山南路手持標語、彩虹旗等向信心希望聯盟表達抗議,為避免衝突,警方立即以優勢警力及改道牌區隔雙方,並無驅離民眾。
另濟南路現場因反對修法群眾與贊成修法民眾人數懸殊,偶有零星民眾互嗆,為免發生衝突,該分局乃於濟南路架設2道改道牌,再於改道牌之間部署警力,以為有效區隔維護安全,並勸離贊同修法之民眾前往原規劃之中山南路意見表達區或往西移往改道牌前表達訴求,惟贊成修法之民眾不願離開,仍堅持在警方部署之安全區域內表達訴求,警方並未強制勸離,亦無限制其等行動自由且無礙於其等訴求之表達,更無驅離之情事。
中正第一分局強調,警方基於維護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之立場,兼顧民眾言論自由及社會安全與安寧之均衡維護,均以服務、柔性之方式協助民眾理性和平表達訴求,特此呼籲民眾表達訴求應保持理性,並注意自身安全,以維護憲法及兩公約等保障人民言論自由之權益及維持社會安全與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