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 12月 28日
又見行車糾紛起衝突 警速到場制止平息
2016年11月08日
( 特派員廖廣學 南投報導 )
日晚間暴料公社PO文,夜間火氣大,兩部小客車因行車糾紛起衝突。雙方互毆臉部挫傷,經雙方車內妻小及警方急到場勸阻,2人僅輕傷送醫包紮後到所偵訊,雙方不提告訴互相道歉和解收場,草屯警方呼籲駕駛人應遵守交通規則,以免因行車引發事端,造成憾事。
昨6日晚間19時53分,警方接獲報案,李姓與黃姓駕駛,在草屯鎮成功路因雙方超車未禮讓發生糾紛,李男尾隨對方黃姓駕駛到草溪路與中興路口附近,攔下車輛理論雙方發生口角,徒手互毆臉部受輕傷。車內妻小勸阻、路人報案後員警趕到現場處理,阻止後事端才未擴大,雙方臉部受輕傷到醫院敷藥後息事。
經帶回警派出所詢問告知權益,事後在家人與警方協調下,雙方現場和解握手言和,均稱一時衝動不用提出告訴。指稱行車轉彎與直行問題發生危險導致不悅,欲保護車內妻子小孩而動了火氣,自稱雙方都有錯已經不再追究,警方依據程序做成報案紀錄。
藉此草屯警方也呼籲各位駕駛人,應遵守交通規則有路權觀念,多一分理讓少一件事故,切勿因小失大造成車輛受損、人員受傷罰不來,另也勿危險駕駛惡意逼車,都是造成事故糾紛的起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