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 03月 09日
機車改裝排氣管新制上路,臺中警加強取締噪音車
2025年03月07日
( 記者邱暐茹 中部報導 )
為有效改善高分貝噪音車擾民情事,且因應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針對未使用認證排氣管自114年1月1日起迄今取締87件,並辦理20場次「環、警、監聯合稽查」,協同環保局攔檢143件(輛)疑似改裝噪音車輛,經環保局當場裁罰39件(輛);另警方已蒐證通報噪音車輛1萬3,963件,盼透過各項執法作為,有效打擊噪音車,維護市民生活環境安寧。
為從源頭解決機車改裝排氣管產生噪音問題,新修正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已將更換非原型式機車排氣管納入公路監理機關應辦理變更登記項目,民眾若使用「非原廠(改裝)排氣管」,應經環境部噪音檢測合格後,至監理單位辦理變更登記,以達到源頭管理目的。違者除警方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汽車所有人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外;如另有噪音值超標,環保局亦將依「噪音管制法」處1,800元至3,600元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交通警察大隊長鄭鴻文在此呼籲民眾,新法通過後警方將持續配合環保局以不定時、不定點聯合稽查路檢方式取締改裝噪音車輛
,亦將結合路檢、巡邏等各項勤務,針對噪音車經常出入路段,加強攔查,以有效遏制違規行為,杜絕噪音車,維護市民生活環境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