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 11月 26日
電車 11/30起須領牌並投保,南投警加強宣導取締
2024年11月26日
( 記者廖廣學報導 )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提醒,自113年 11月30日起,全國實施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與投保強制險新制,未依規定辦理車輛不得上路,違者處罰 1,200 元至 3,600 元罰鍰,並禁止駕駛,車輛也將移置保管或沒入。
新制重點:「掛牌要求」所有微型電動二輪車均需向監理機關辦理掛牌,並於車輛顯著位置懸掛車牌,且掛牌時須提供車輛購買證明、使用手冊或其他認證文件;「強制險投保」則為微型電動二輪車駕駛人需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確保事故發生時能提供基本保障。如未依法掛牌,最高處新臺幣 3,600 元罰鍰 ;未投保強制險,
處新臺幣 500元至1,500 元罰鍰不等。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統計今年 1 月至 10 月微電車違規取締計1,350件,常見違規項目為乘坐人數超過規定及不依相關規定行駛等。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特別提醒民眾,騎乘微電車雖免駕照,但須年滿 14 歲才能騎乘,違者最重處 1,200 元罰鍰,當場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騎乘需要戴合格安全帽,違者將處 300元罰鍰;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違者最重處 5,400元罰鍰;亦不得載人及限速於每小時 25 公里以下,載人者將處 300 元至 600 元罰鍰,超速者最重處 1800 元罰鍰。騎乘中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及夜間行車要開啟燈光,違者最重處 1,200元罰鍰;微電車亦不可酒駕、毒駕 ,違者最重處 2,400元罰鍰,拒絕者處 4,800 元罰鍰,當場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
同時為使民眾更了解微電車新制上路等規定,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在各級學校及社區照護關懷據點、老人會及樂齡中心等,持續進行宣導 ,讓縣民能更深入瞭解現行交通政策 ,進而遵守交通規則。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呼籲,此措施旨在保障駕駛人及其他用路人之安全,並維護交通秩序,微型電動二輪車駕駛人應儘速完成掛牌與投保程序,避免因違規受到罰鍰,確保自身行車安全,透過新制實施,達到降低事故,共同打造安全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