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 11月 24日
1晚3酒駕送辦 草屯警方呼籲酒後勿開車
2015年08月22日
( 特派員陳錦玲南投報導 )
遭駕肇事頻傳,小心酒後誤事、樂極生悲。昨20日草屯警方針對酒後駕車、惡性違規加強取締,僅(20)日1晚草屯警方就查獲3起酒後駕車案,均依法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草屯警方呼籲駕駛人切勿「酒後駕車」,上次風災時南部1名消防小隊長遭酒駕撞死犧牲,引發各界討論再提高酒駕肇事罰則議題,希望各位駕駛人遵守交通法規。
20日中正所副所長吳明軒、警員李凱隆及林瑞褀於20日20時01分發現M*-8051自小客車於攔查點前突然靠邊停車,深覺可疑上前盤查,發現駕駛簡0民滿口酒氣,依規實施酒測,酒測值高達1.06MG/L,即以公共危險罪逮捕,帶回所偵訊筆錄移送。
草屯所所長張文慈、警員林詮智及張家宏於20日晚間20時06分於碧興路與台76線八卦山隧道出口路檢,發現M*-9472自小客車駕駛陳0智有飲酒跡象,予以實施吹氣酒測,酒測值0.24MG/L,未達移送法定值,以掣單告發移置保管車輛。
草屯所所長張文慈、警員林詮智、中寮所警員張福興於20日20時47分於碧興路與臺76線八卦山隧道出口路檢點前發現3993-G*自小客車駕駛陳0錞臉上飲酒倦容,立即實施酒測,酒測 值達0.74MG/L,即以公共危險罪逮捕偵訊移送。
深夜ㄧ晚3起因酒後駕車雖然無肇事,警方仍依刑法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法辦,警方呼籲駕駛人勿心存僥倖呼籲民眾:「不酒駕 保平安 」。全台歷年遭酒駕肇事斷送生命或重傷案件持續攀高,若喝了酒切勿再駕車,親友應協助開車,確實遵行「酒後不開車」原則,將針對轄內易肇事路段,加強取締酒後駕車,保障民眾及用路人之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