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 11月 24日
感恩端午讓愛傳遞 彰化分署關懷弱勢身障義務人
2024年06月04日
( 記者廖廣學報導 )
彰化縣鹿港鎮高姓男子因無照駕駛等原因遭處罰鍰新臺幣(下同)2萬餘元,逾期未繳納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以下簡稱彰化分署)執行。高男於受扣薪之際,向彰化分署陳情其需要扶養同居年邁的母親及罹患腦瘤的弟弟生活困頓,彰化分署於調查高男生活狀況後除撤銷扣薪命令,彰化分署郭分署長景銘更親率愛心社成員,於端午節前夕至高男住處訪視關懷,並代表愛心社致贈新台幣5,000元表達關心,同時准予分期繳納,讓高男直呼這是他收到最好的「端午節禮物」。
57歲高姓義務人自幼即因高度近視,導致眼睛視網膜剝離及黃斑部病變而成為弱視,為第二類身心障礙者,以致未能參加機車駕駛執照考試,但又迫於生活而須騎乘機車工作而於路上遭裁處罰鍰。高男目前與行動不便的母親及腦癌的弟弟同住,三人生計全仰賴他一人擔任大夜班保全的薪資來支應,還須償還弟弟開刀的醫療費貸款新台幣20萬餘元,生活相當窘迫。郭分署長景銘獲知高男的困境後,隨即指示轉介彰化縣政府社會處及龍華慈惠堂等社福機構,高男感受到彰化分署暖暖的心意,對於郭分署長的親臨關懷,及給予寬緩執行助其渡過難關等舉措,深表感激,也承諾一定會按期繳納分期的金額。
彰化分署一直秉持著「執行有愛、公義無礙」的理念辦理執行業務,將公義與關懷化為實際行動,對於惡意不繳的欠稅大戶必祭出鐵腕以促其履行公法義務,但對於經濟能力不佳的義務人,則會給予寬緩執行,並協助轉介相關社福機構或通報縣(市) 政府相關單位,改善生活狀況,以兼顧情理法間之衡平。彰化分署未來仍將秉持公義與關懷、傳承與創新之精神,除善用法律賦予之執行措施,精進提升執行效能外,對於社會弱勢義務人,將持續給予適度關懷與協助,以期發揮行政執行機關之核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