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 11月 26日
醉男公車暴衝傷人GG了 警迅速查緝嚴辦
2024年03月02日
( 記者邱瑋茹 中部報導 )
臺中市北區發生行車糾紛,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與客運司機發生行車糾紛,自小客司機停車衝上公車找公車司機理論,一言不合竟徒手攻擊,員警獲報後立即到場將動手男子查緝到案;另經酒測,自小客司機酒測值明顯超過法定標準值,全案依法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113年3月1日7時許中市警局第二分局接獲報案,在北區五權路、柳川西街口發生自小客與公車之行車糾紛,黃姓男子(52年次)疑因酒駕行車有蛇行情形,於路口與公車司機發生爭路權問題,雙方車輛停於路口,黃男衝上公車與司機陳男(78年次)理論,雙方一言不合,黃男竟徒手攻擊公車司機,陳男起身將失控的黃男壓制在公車走道,員警獲報後迅速到場,到場時雙方已無打架情事,惟黃男身上散發濃厚酒氣,經員警依法施以酒精濃度測試,酒精濃度超出法定標準值0.25m/l,員警立即將2人帶返所釐清案情,雙方針對肢體衝突部分互不提告,但在公車上大打出手的脫序行為明顯違反社會秩序安全,2人分別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黃男另依公共危險罪嫌依法移送偵辦。
第二分局分局長周俊銘呼籲,暴力無法解決問題,應循正當途徑報警處理,警方對於維護社會秩序責無旁貸,將針對脫序行為強勢執法,絕不容許不法行為危害社會秩序,依法究辦嚴懲,以維護市民安全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