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地檢召開「檢察與軍事機關業務聯繫會議」
2024年02月28日
地檢署為落實最高檢察署指示,因應113年1月起義務役軍事訓練期間延長為1年,對於偵辦軍法案件須加強溝通、暢通聯繫管道,特於113年2月27日上午,在位於南投縣集集鎮之「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召開「南投地區檢察與軍事機關業務聯繫會議」,由地檢署黃元冠檢察長主持,邀集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陸軍第十軍團法務組、南投縣後備指揮部、南投憲兵隊、陸軍五支部彈藥庫埔里分庫等軍事機關首長或其代理人、軍法業務承辦人,與地檢署署(主任)檢察官進行業務聯繫、經驗分享及意見交流。
地檢署黃檢察長於致詞時表示,檢察機關辦理軍法案件是為了貫徹軍紀、強化國軍戰力,因此檢察與軍事機關應建立聯繫窗口,加強雙向溝通,並提醒本署同仁應依部頒「檢察機關辦理刑事案件與軍事機關聯繫要點」、「軍事機關向司法機關表達意見具體作法」及最高檢察署相關指示等規定,遇有軍法案件務必與軍事機關持續緊密聯繫溝通,並於偵查中視案情需要,徵詢原移送之軍事機關或其上級機關之意見,必要時通知該軍事機關派員到庭陳述意見,以期能迅速、確實及妥善處理軍法案件,有效維護軍紀及國防戰力。
本次會議由南投憲兵隊派員就「因應義務役役男入營服役強化憲兵隊案件偵辦作為暨轄區檢察署協調聯繫事項」進行報告,詳細介紹軍事機關處理軍人逃亡、逾假未歸之流程、暴行犯上等重大軍法違紀案例,本署黃檢察長亦針對報告內容,提醒軍法案件偵辦之重點及要領,達到充分溝通、交流之目的。
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主任張菘輔少將於會議結束後,特別安排全體與會人員參訪該中心隊史館進行導覽、前往該中心測試場近距離體驗修成甲車進行測試之震撼,加深本署同仁對國防自主及國軍力量之體認。
黃檢察長最後再次強調地檢署署從本次會議開始,將會持續、定期舉辦檢軍聯繫會議,強化本署同仁對軍事機關、軍人身分及軍法案件特殊性的理解,藉此凝聚檢察及軍事機關之執法共識,落實相關規定及決議,以妥速偵辦軍法案件,維護國軍之紀律及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