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 11月 28日
民眾持大聲公勸導違攤引圍觀 警強力取締還路於民
2024年01月02日
( 記者邱瑋茹 中部報導 )
民眾於113年1月1日21時許,中市警第二分局接獲民眾報案,稱於一中街與育才街口有民眾與攤販有糾紛,員警到場時該名男子正使用擴音器向在場攤販喊話「勿在道路上擺攤、影響用路人權益及違反道交條例等語」,行經路人紛紛圍觀錄影拍照。該名男子向員警表示該路段常有流動攤販設攤,影響用路人權益,故主動進行勸導,為避免衝突擴大,員警隨即將該名男子勸離,並針對違規攤販當場告發取締。
經查一中街與育才街口周邊路段經常有流動攤販於此設攤,惟該處為第二分局強力取締違規設攤熱區,自1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0款在公告禁止設攤之處擺設攤位者,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台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共計舉發違規攤販計704件(111年取締360件)。
第二分局將持續編排勤務加強取締一中商圈違規攤商及周邊道路之取締,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也呼籲民眾如有發現違規設攤之情形,可撥打110報案專線由員警到場處理,避免直接與對方理論,進而產生口角糾紛或衍生肢體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