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 11月 28日
自稱機車路權團體的私刑正義行為 遭警逮捕移送偵辦
2023年12月15日
( 特派員陳錦玲 台中報導 )
霧峰分局於112年12月13日19時27分許接獲民眾報案稱,本市大里區甲提南路與立新一街口附近有人關閉爆閃燈,經十九甲派出所派員至現場後發現,現場3名男子將本分局為保障用路人行車安全之警示爆閃燈之電源線拔除分離,造成爆閃燈警示安全功能喪失,涉及刑法第138條妨害公務罪嫌,3人帶返所後依法移送偵辦。
本分局在此呼籲,本分局為提醒用路人注意行車安全所設置之爆閃燈,屬於本分局公物,民眾如對該設置有任何疑義或建議,應循正常管道向本分局反映,不應以個人判斷,私自拔除電源線之方式使安全警示功能喪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