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 11月 15日
失蹤女子深夜徘迴捷運站,警方協助返家撤尋
2023年11月22日
( 記者邱瑋茹 中部報導 )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第一分隊警員曾俊銘、詹博元擔服112年11月21日0時至2時備勤勤務,於1時許接獲中捷公司行控中心通報四維國小站有女子逗留該處需協助。
警方隨即趕到現場,據值班站長向警方表示,因捷運營運時間結束,卻發現有1名女子仍在四維國小站內無助徘徊,所以請警方協助處理,在警方了解情形時,見該女隨身證件裡有身心障礙手冊,進而查證該女身分(姓曾,年約20歲),該名女子已通報失蹤人口協尋,女子告訴警方她是在20日傍晚由某社福機構離開外出閒逛,直到凌晨要搭捷運時,到了捷運站卻發現列車已無行駛,不知該如何是好,所以才會在捷運站內四處遊蕩,捷警立即通報轄區第五分局派員協處。
在等待轄區派出所的同時,捷警察覺該名女子神情驚慌茫然,便與該女閒話家常並安撫其情緒,漸漸地該女終於放鬆緊張已久的心情。不久,接辦的北屯派出所員警到場立即通知社福機構到派出所帶該女子回家並做後續的撤銷協尋處理。
捷運警察隊呼籲,家中如有身心障礙者或年長之人外出,應儘量有親友陪同,並注意其可能的活動範圍,身上予以協助佩戴留可辨識其身分或家屬聯絡方式之物,以利萬一有發生走失情形時,能迅速與家人取得聯繫,並請民眾若發現有此類情形,隨時向捷運警察、站務人員反映或撥打110,以提供及時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