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媒體報導違規幼兒園名單未公布一事,桃園市長鄭文燦今(21)日表示,市府教育局的作法符合法律,也與其他縣市一致,並沒有錯誤。不過,基於保護幼兒受教權及安全,以及市政透明化原則,桃園市政府將採取合理的積極作法,未來政策方向將採取3+3的標準裁罰,也就是未來若連續三年、每年都有三項嚴重違規,且無改善,市府教育局除了進行處分外,也會將之公告上網,維護民眾知的權利。
鄭市長指出,今天的相關報導有所錯誤,目前的主要管理作法,是市府教育局從102年開始,每五學年會辦理一次「幼兒園基礎評鑑」,如果評鑑未通過且未改善,將處以罰鍰,並且公告在「全國教保資訊網」。至於稽查後雖然依法裁處,未公布園所的作法,是依照法律規定,也與其他縣市相同。
鄭市長說,不過,基於保護幼兒受教權及安全,且考量到施政透明化原則,他認為應該採取更積極的合理做法,因此特別宣示新的政策方向,如果連續三年,每年三項嚴重違規,並且沒有改善,市政府教育局除了處分之外,也將把違規園所名公告於網路上,除了保障幼童的權益,也可以此健全幼教產業發展。
鄭市長也責成市府教育局,針對公告的作業流程,以及相關施行及管理細節,在諮詢幼教團體後,盡速訂出作業辦法,作為未來施行的依據。鄭市長強調,裁罰是要保護學童的就學權益及最重要的人身安全,透過訂定合理標準,就讓學童權益與幼教產業都能獲得保障,取得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