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 11月 16日
信義分局結合人和國小防詐
2023年10月18日
( 記者廖廣學報導 )
新修訂「洗錢防制法」於今年6月正式上路,新法新增的「人頭帳戶罪」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南投縣信義鄉曾有少年遭詐騙集團誆騙,以新臺幣一萬元交出自己的存摺,結果不僅沒拿到一萬元、帳戶遭警示凍結,還掛上了「人頭帳戶罪」的罪名。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為避免再有學生遭類似詐騙,於昨(17)日結合人和國小進行防詐案例及識詐宣導。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於昨(17)日至南投縣信義鄉人和國小五年甲班進行「識詐」宣導,除了介紹青少年熱門社群軟體內常見之「交友詐騙」、「網路購物詐騙」「假打工詐騙」等詐騙手法,另外向學生分享本轄國中生遭詐騙存簿之案件,說明新修正之「洗錢防制法」新增了「人頭帳戶罪」,無故提供自己金融帳戶之存摺、提款卡就是犯法。警方最後利用快問快答遊戲,讓學生從遊戲中練習遇到各種詐欺手法之應對,以加深學生印象。
信義分局長戴志龍呼籲,現今手機普及率高,連小學生也幾乎人手一機,不得不小心詐騙集團之魔掌伸向單純的小學生,信義分局將加強入校入班防詐宣導,讓小學生從小認識詐案例,並學會如何防範詐騙,避免再發生學生遭誆騙之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