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 11月 22日
旅宿業者請於7月31日前填報營運報告表以免受罰
2015年07月24日
( 特派員廖廣學/南投報導 )
特派員廖廣學/南投報導南投縣觀光景點眾多,優美景色及人文風情總是吸引諸多旅客前來遊憩,使本縣民宿旅館業更加活絡,目前縣內合法旅館約100家,民宿更多達500餘家,為掌握旅宿業營運狀況,業者應於7月31日前填報民國104年上半年度(1-6月)營運報告表,請業者依規定填報,以免受罰。
依據旅館業管理規則第27條之1及民宿管理辦法第30條規定,各業者應於每年1月及7月底前,將前半年每月總出租房客數、客房住用數、住宿人數、營業收入等多項資料,陳報當地主管機關,未依規辦理者,將處新台幣1萬元之罰鍰。
營運報告表之填報方式,可於交通部觀光局「臺灣旅宿網」(http://taiwanstay.net.tw/),「業者填報」選項登入,進行線上填報,觀光局並呼籲業者可採逐月填報方式,以利業者管理資料;亦可向南投縣政府觀光處(觀光產業科)索取空白表格,填妥傳真或郵寄至南投縣政府觀光處(傳真號碼:049-2201777),空白表格亦可向南投縣政府觀光處索取(電話:049-2232380)。
觀光處王源鍾處長表示,旅宿業逐漸朝向結合當地文化特色方式發展,更成當地觀光產業的火車頭。為利有關單位掌握旅宿業營運狀況,並適時輔導,請業者依法規儘速填報營運報告表,若有問題亦可隨時聯絡縣府觀光處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