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特殊境遇家庭服務據點~烏溪線聯繫會報
2023年05月06日
南投縣特殊境遇家庭服務據點~烏溪線5日在草屯鎮新庄里集會所,舉辦烏溪線的服務工作聯繫會報,由南投縣政府主持,希望透過辦理本聯繫會報,聯結社會福利更多領域專業的投入,互相傳達熟悉各機構的服務項目與服務訊息,以達到社會資源的串連,更有效地將福利服務輸送到有需求的服務對象,進而交織達成對南投縣婦幼福利服務的有效資源網絡,營造縣內優質的社福樣貌。
南投縣政府為協助「特殊境遇家庭」民眾解決生活困難,提供緊急照顧,協助改善生活品質,依據「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訂定「南投縣特殊境遇家庭扶助申請及審核作業要點」,落實照護家庭扶助之功能。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處表示:「設籍南投縣(新住民與設籍南投縣縣民辦理結婚登記,且實際居住南投縣者,於尚未取得本國國籍前,得不受設籍限制),全戶平均收入未逾最低生活費2.5倍及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且家庭財產未逾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金額,並有下列情況者:
1.65歲以下,其配偶死亡或失蹤,經報警協尋未獲達6個月以上。
2.因配偶惡意遺棄或受配偶不堪同居之虐待,經判決離婚確定或已完成協議離婚登記。
3.家庭暴力受害。(須為保護令有效期間內)。
4.未婚懷孕婦女,懷胎3個月以上至分娩2個月內。
5.因離婚、喪偶、未婚生子獨自扶養18歲以下子女或祖父母扶養18歲以下父母無力(
失蹤、服刑、死亡、重大傷病、非自願失業且未領失業給付)扶養之孫子女,其無工作
能力,或雖有工作能力,因遭遇重大傷病或照顧六歲以下子女或孫子女致不能工作。
6.配偶處1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1年以上,且在執行中。
7.其他經本府社勞處評估因3個月內生活發生重大變故導致生活、經濟困難者,且其重大
變故非因個人責任、債務、非因自願性失業等事由。
(申請人不受性別限制、男性單親家庭亦可申請)」
南投縣社會福利工作協會張正昇主任表示:「符合特殊境遇處境者均可向戶籍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由公所初審、縣府複審及撥款。目前為止全縣共有555戶領有特境家庭子女生活津貼、36戶領有特境家庭緊急生活扶助;另南投縣政府委託南投縣社會福利工作協會於草屯、
竹山設立烏溪線及濁水溪線特殊境遇家庭服務據點,由專責專職之社工人員針對特境家庭再次訪視評估其生活情形,視個別之狀況提供更進一步之深層服務。南投縣政府之用心服務弱勢值得肯定。」
今日由南投縣政府邀集共有17個公、私社福相關部門及機構參與特殊境遇家庭服務工作的聯繫會報,包括:南投縣政府社勞處、馬文君立委服務處、南投縣社會福利工作協會、內政部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南投縣服務站、南投縣榮民服務處、草屯鎮公所、國姓鄉公所、草屯區社福中心、埔里區社福中心、草屯區婦女中心(南投縣基督教青年會)、埔里區婦女中心(南投縣樂活婦女關懷協會)、南投家扶中心、南投縣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南投縣生命線協會)、草屯區新住民社區服務據點(社團法人南投縣新媳婦關懷協會)、南投縣食(實)物銀行烏溪線服務站(南投縣康復之友協會)、草屯鎮敦和社區發展協會、埔里鎮慈恩社區發展協會。透過本次聯繫會議,串聯南投縣內社福資源,有效地將服務輸送到有需求的服務對象,改善縣內特殊境遇家庭環境。
本次會議也特別邀請靜宜大學社會工作與兒童少年福利學系王秀燕副教授進行「認識家庭照顧者與服務技巧」講座,提升社工人員專業知能,強化個案服務品質,以提供有效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