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 02月 09日
泰國籍移工被訴強盜殺人案判決
2023年03月30日
( 記者廖廣學 南投報導 )
泰國籍人士PHROMWAEN REWAT(中文譯名:力瓦)積欠張姓被害人債務,於111年8月8日晚上11時許,前往被害人住處與其討論債務,期間對張姓被害人穿戴之金飾等物及皮包內財物有所貪圖,竟萌生強盜犯意及縱使於強盜過程中因此導致被害人死亡亦在所不惜之殺人不確定故意,以現場木棍毆打被害人頭部、身體及電線纏繞其頸部,並將其綑綁在椅子,被告力瓦見被害人仍持續蠕動身體,徒手掐捏被害人頸部,並確保其無法抗拒,進而趁此取得被害人之金項鍊、墜飾、金手鍊、金戒指、金耳墜、鑽戒指、現金新臺幣6萬元,而張姓被害人因力瓦徒手掐頸致呼吸功能受阻窒息死亡。事後,力瓦將前述金項鍊等物變賣得款5萬元及新的金項鍊1條,並將贓款3萬元及新的金項鍊1條交與不知情女友保管,其餘金飾等物則由力瓦自行保管,並將餘款均花用殆盡。
被告坦承談論債務過程中,見被害人身上穿戴之金飾等物及皮包內財物,臨時起意強盜,然否認有殺害之故意,本院依據力瓦的部分自白、法醫之鑑定證詞、力瓦女友等人的證述、現場勘查報告、扣案金飾等卷證資料,認力瓦強臨時起意而強盜殺人犯行明確。
地院審酌力瓦強盜殺人情節嚴重,惟其係基於不確定殺人之故意,事後配合起獲盜贓,坦承交代整個事發過程,尚無無法教化改善之絕對反社會性,並審酌其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無前科之素行,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本案強盜所得之金飾等物、變價後之金飾等物及贓款宣告沒收。
本案仍得上訴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尚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