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 03月 05日
【客運司機宿醉酒駕撞進超商 埔警依法送辦】
2022年12月19日
( 記者石振賢報導 )
客運石姓駕駛員(56歲,男)於今日6時30分駕駛營大客車,自客運總站發車,沿埔里鎮中山路前往仁愛鄉靜觀站,6時38分行經埔里鎮和平東路431號前,因下車購買早餐,疏忽未拉手煞車,致車輛往後滑落,車尾撞擊(毀)全家超商高工店之出入處玻璃門,所幸未波及其他人車,車上3名乘客亦僅受驚嚇,未造成傷亡。經實施酒測,有酒精反應,石嫌並坦承於前一日晚上有飲用鹿茸酒,涉嫌公共危險罪,依法偵辦。
埔里分局呼籲:今年3月31日酒駕新制上路,酒駕者已加重刑法,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致人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新增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新增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