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 01月 20日
解決學校用地爭議 縣府維護民眾權益
2016年07月22日
( 特派員陳錦玲南投報導 )
中興新村文特用地案,歷經4年訴訟,最高行政法院5月份判內政部敗訴,但因縣府列為共同被告,縣府1天要付近5萬元利息,也影響民眾權益,縣長林明溱認為要儘快解決,22日,縣府勇於承擔責任,在財政困難情況下,仍籌措損害賠償金4億元,發還給33名地主。
縣府於民國77年徵收2公頃多的「中興文小四」用地,原本計劃興建營北國小,但後來配合教育部需求改建南投特教學校,已於4年前招生。地主認為,與原徵收目的不符,提起行政訴訟求償。
林明溱無奈表示,為了本案,已經1個禮拜睡不好覺,但為了人民權益與縣政發展,拖下去負擔的賠償利息更重,要儘快處理。文特用地目前是國立南投特殊教育學校使用,雖然用地是縣府所有,但實際使用是教育部,縣府為了增進特教學生就學權益,配合教育部無償提供用地給教育部使用,但賠償金卻由縣府負擔,情何以堪。
林明溱說,雖然由縣府出錢賠償,未來會更積極向中央申請補助,並開拓財源,林明溱認為,現階段,只有更努力爭取各項建設計畫經費,帶領縣政往前走,才是當務之急的工作。
林明溱說,中興新村文特用地案,經過4年的訴訟過程,讓人民跟縣府都心力交瘁,這個案子雖然不在他的任內發生,但一直以積極態度面對,縣府財政並不寬裕,但縣府到處奔波籌措經費,才能在今天賠償經費給地主。
本案在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確定後,雖然原告是內政部,縣府是訴訟參加人,但為了解決賠償問題,尋求縣籍立委、監委高鳯仙協助,也協調內政部、教育部共同負擔,但都沒有結果,基於政府是一體的,仍指示相關單位在最短時間內完成賠償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