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 03月 16日
南投檢警調偵辦國姓鄉鄉民代表候選人之樁腳涉嫌 現金行賄,檢察官訊後交保
2022年11月18日
( 記者廖廣學 南投報導 )
地檢檢署吳慧文檢察官於前(15)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投縣調查站、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埔里分局、臺中市政府警察 局第五分局偵辦南投縣國姓鄉某鄉民代表候選人之許姓樁腳賄選案, 訊後認許姓樁腳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嫌 重大,諭知具保新臺幣(下同)4萬元,受賄選民訊後請回。
許姓樁腳涉嫌於民國111年11月初,向國姓鄉第三選區有投票權 之選民交付賄賂5000元,請求投票支持某鄉民代表候選人。查賄團隊 於今日上午持搜索票搜索1處所,並通知許姓樁腳、選民共8人到案, 釐清案情。 買票賄選最高可判處10年有期徒刑,賣票也可判處3年有期徒刑, 臺中高分檢駐區檢察官與南投地區檢、警、調、廉、移,密切合作, 嚴查賄選,呼籲候選人及其樁腳切勿以身試法。民眾若知悉候選人或 樁腳有賄選行為,請勇於提出檢舉,對於檢舉人之身分絕對嚴格保密, 且檢舉因而查獲賄選者,可獲得最高500萬元檢舉獎金。 本署24小時檢舉賄選專線:049-2242276、傳真機:049-2242976、 電子信箱:ntcmail@mail.moj.gov.tw。亦可撥打檢舉賄選專線 0800024099,撥通後按4或掃描本署QRCODE直接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