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通過縣內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 盼發展特色學校
2016年06月20日
中央通過「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縣府為讓縣內有意願辦理學校型態實驗學校有所依循,於20日縣務會議中通過「南投縣政府指定縣立學校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縣長林明溱並盼能發展具特色的實驗學校,吸引全國各地學生就讀,也能解決學生逐年減少危機。
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發展特色範圍相當廣泛,包括運動、音樂、讀經、生態及觀光等,林縣長期待能為縣內學校發展帶來新契機,但相關配套措施及規定也必須明確說明,避免引起學生、家長及教師等質疑,同時也要與受指定及自動提出申請的學校進行溝通,且針對停辦實驗教育相關退場機制一併說明。
縣府教育處長彭雅玲表示,中央規定480人以下縣立國中小學校能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基本課程可跳出國民教育法及九年一貫課程框架,隨特色課程內容安排而調整,讓學生多學習特色課程,發展該項興趣。如學校停辦或不續辦實驗教育計畫,將依學生意願留校或輔導轉學,必要時得由縣府協助分發至其他學校。
彭處長也表示,實驗教育可採公辦公營或委託私人辦理(公辦民營),縣府除負起監督責任外,針對基本人事費及校園維護費用,也都由縣府編列預算支應,但如採公辦民營,該民營單位要增聘專業教師及額外購買其他相關設備,則由該民營單位自行支付費用,且增聘教師之相關福利及保障,亦由其支付。
目前縣內鹿谷鄉內湖國小有興趣發展生態與讀經特色課程,仁愛鄉親愛國小及信義鄉桐林國小已有小提琴特色教學,彭處長另指出中興新村未來如規劃高等科學園區,如有一國小轉型成為科技實驗學校,評估可吸引高科技人才子女就讀或讓本地學生透過智慧學習,發展不一樣的能力。
另縣內某校校長及民眾反映有人假借為林縣長朋友名義,盼大量借取錢財,實為詐騙手法,副縣長陳正昇表示,詐騙者先以縣長朋友身分表明其與縣長相當友好,且會與詐騙對象通話2、3次後,便要求借錢,假如民眾接到此類電話,不要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