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 04月 24日
草屯分局舉行聯合執勤說明會 地方肯定分局規劃與努力
2022年08月31日
( 記者廖廣學 南投報導 )
為因應並符合司法院大法官第785號解釋及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2條修正內容中有關警察人員服勤規定,草屯分局近期積極研擬符合地方需求之聯合執勤規畫,並於8月31日於分局禮堂舉行說明會,廣邀草屯鎮民意代表及村里長參加,由分局長康健浚率分局人員向鄉親說明草屯鎮內派出所未來聯合執勤內容。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於108年11月底針對警察、消防等「輪班公務員」超時服勤做出釋字第785號解釋,規範政府相關機關3年內改正服勤時間及休假制度;另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2條於111年6月22日修正,規定「公務員每日服勤時數不得超過12小時、每日換班時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之休息時間、每月超勤加班不得逾60小時」等。因此,各警察機關均需依此方向規劃執行,草屯分局近期也依轄內狀況,積極研擬聯合執勤規劃,期盼以符合地方需求同時兼顧員警健康的方式,讓整體計畫順利推行,目前就草屯鎮部分將朝向豐城所及雙冬所、新光所及復興所、草屯所及上林所等3部分進行,在各小所聯合執勤後,不僅可符合法令規定,亦可增加夜間巡邏班次,提升見警率,原先的非主力所白天時和過去一樣仍有員警值班服務,繼續維護地方治安。說明會由分局長康健浚主持,警察局長黃永志、行政科長陳慶盛列席說明;草屯鎮長簡景賢、縣議員莊士傑及草屯鎮民代表會副主席沈玉貞等多位代表、村里長各級地方人士均到場關心,並對於草屯分局的規劃及警察維護治安辛勞表示肯定與支持。
康分局長表示,派出所「聯合執勤」方式,除可透過員警集中編排勤務方式,大幅縮短服勤時數維護員警健康,又可提高線上巡邏班次,增加見警率。目前草屯分局之規劃,也將積極廣納地方的意見進行滾動式的修正,期盼可以創造符合法律規定,也能維護員警健康,更能加強治安維護的三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