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 01月 27日
草屯鎮婦女擴大生育津貼─適用111年1月1日出生新生兒
2022年01月15日
( 特派記者廖景浩 南投報導 )
有鑑於目前少子化情況嚴重,草屯鎮長簡景賢為落實對本鎮婦幼照顧,鼓勵年輕人生育,草屯鎮生育津貼從今(111)年1月1日起加碼,第1、2胎補助由原本新台幣2萬元調升至4萬元,第3胎補助由原本新台幣4萬元調升至6萬元,第4胎補助由原本新台幣6萬元調升7萬元,申請方式以三階段申請,希望可以減輕家庭經濟負擔,並期盼能增加本鎮人口。
生育津貼新制適用今(111)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新生兒,並在草屯辦理出生登記初設戶籍,且父母其中一方須於本鎮設籍已滿1年,家長應從新生兒出生日起6個月內,準備新生兒父母及新生兒之戶籍資料(須詳細記事)、出生證明、申請人存摺封面、身分證及印章,至草屯鎮公所社會課填寫申請書及領據申請本鎮生育津貼。(申請書及領據亦可於本所網站-便民服務-表單下載)
擴大生育津貼三階段申請,第一階段第一、二胎先發2萬元,第三胎先發4萬元,第四胎先發5萬元;新生兒連續設籍滿2年,發放第二階段補助1萬元;新生兒連續設籍本鎮滿3年,發放第三階段1萬元。但須注意若超過第二階段申請期限或不符申請條件者,將不受理第三階段之申請,請家長留意每階段生育津貼請領期限,以確保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