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 11月 24日
孩子開心玩,家長好放心
2015年08月16日
( 特派員廖廣學澎湖報導 )
在幫家中孩童選購玩具時,通常您會注意些什麼?若是一件沒有標示或說明的玩具,您真的放心交給孩子嗎?很值得注意的是國內不論進口或國產玩具絕大多數都可能讓選購者陷入困擾中。首先遇到的麻煩就是文字標示不清,隨手拿起賣場的任何一件玩具,彩盒上不是英文,就是日文,連說明書或玩具本體都是「原來的樣子」,看不到一點入境隨俗的影跡,進口玩具如此,國產玩具也在外銷導向下,索性徹底西化,讓標示說洋文說個夠。對內銷巿場上的消費者而言,買東西前還得先把外文練好,才能不吃虧,這樣實在構成購物上的一大不便,容易降低消費者購買意願。 此外,就算買了回家,看不懂使用說明或裝配說明,也造成消費者使用上的不便,加速玩具損壞機率也減低消費者玩的意願;更嚴重的是若因標示不明而產生危害兒童安全的狀況,真叫製造者啞巴吃黃蓮了。因此顧及到商品標示與安全檢驗有著同等重要性並期能維護生產者之信譽及保護消費者與使用者之安全的前提下,玩具商品標示基準便蘊釀而生。其玩具商品的基準標示事項包括︰ (一)玩具名稱 (二)製造廠商之名稱、地址及電話。若為進口商,應標示代理進口商或經銷商之名稱、地址、電話及原始製造國。 (三)適用年齡。如列︰本玩具不適合三歲以下兒童使用。 (四)使用與保存方法,應標明易懂文字或圖解說明。 (五)警告標示。例如,本玩具不能吞食,若吞食易造成窒食危險、易燃標示。 (六)注意事項。例如,玩耍之前將所有器皿清洗乾淨。 (七)標誌與標示,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標誌及標示,如梅花標誌,若外銷玩具另依進口國及我國出口相關規定標示之。 有了這些標示基準可以參考,相信您在購買玩具上一定多了許多基本認知,但孩童在使用時仍最好有家長陪同,避免發生不必要的危險,讓孩子開心玩的同時,家長也能放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