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衛生局公布104年夏季飲冰品及涼麵抽驗結果,此次抽驗飲冰品(130件)及涼麵(5件)計135件,其中26件飲冰品及2件涼麵衛生指標菌超量不符規定,經命限期改正,再次抽驗結果均符合規定,本次相關抽驗結果已公布在澎湖縣政府衛生局網站,供民眾選購食品之參考,以保障消費大眾之食品衛生安全。
另104年7月31日起包括連鎖即沖飲品及手搖杯等業者之茶飲、咖啡須標示原產地(國),咖啡飲品須依咖啡因含量由高至低以紅、黃、綠標示,含果汁之即沖飲品,果汁含量不到10%不得標示為果汁,只能標示為口味或風味飲品及標示飲品含糖熱量。為加強管理飲冰品及配料產品之衛生安全,衛生局呼籲業者務必遵守法規規定,如未依規定完整標示或有標示不實之情形,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處以新臺幣3萬元至300萬元及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有關食品添加物使用需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並落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自主管理,以符合衛生標準,若有任何食品衛生相關問題,歡迎逕洽該局食品藥物管理科 (洽詢專線06-9272162轉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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