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源節流、全國GDP略有成長、中央公告中市債限比率上限提高 中市明年可舉債空間增為509億
2015年10月13日
有關台中市公共債務舉債空間,財政局長林顯傾表示,市長林佳龍上任時,尚可舉債額度為321億元;經市府檢討103年度歲出歲入決算,合計省下153億元;加上101年至103年全國GDP略有成長,以及財政部公告台中市債限比率上限提高,減除104年度追加預算編列賒借收入,使得明年度尚可舉債空間增加為509億元。
林局長今(12)日在市議會財經委員會進行103年度台中市地方總決算審核報告,他表示,去年12月25日市長林佳龍上任時,累計債務餘額為963億元,包含104年度已編列賒借收入190億元,尚可舉債額度為321億元。
為改善市庫,市府辦理103年度歲入歲出決算時,在能落實全市各項重大建設需要的前提下,嚴謹控管財政收支;支出方面,要求各局處切實檢討實施各項計畫施行效益,若不具效益或窒礙難行,則刪除沒有必要的歲出保留款,並依實際發生權責之計畫辦理歲出保留;未發生權責之預算,應全數繳庫,不同意繼續保留,此外,發包剩餘款須全數繳庫。
在收入面,則要求各局處切實落實各項開源措施,以前年度的歲入保留款要求各局處繼續執行不同意註銷,並加強各項稅、費收入之稽徵及催繳,同時針對年度中應收而未收的款項全數辦理保留。
經由這些努力,財政局統計103年度決算,收入面增加37億元,支出面減支116億元,收支合計153億元,降低全市的累計債務餘額,相對增加市府可舉債空間。
此外,因為101年至103年全國GDP成長略有成長,以及財政部公告台中市債限比率上限提高,台中市舉債上限由1,284億元調高為1,338億元,總計增加54億元,並減除104年度追加預算編列賒借收入19億元,使得105年度可舉債空間增加為509億元。
林局長表示,政府收入大部分都是人民納稅錢,政府應珍惜預算資源妥善規劃運用,秉持「當用則用、當省則省」的原則,把錢花在刀口上,有效推動市政建設,以滿足市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