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 11月 29日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2015年10月08日
( 特派員廖廣學花蓮報導 )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今(8)日舉行第284次委員會議,會中討論通過第14任總統、副總統及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各鄉鎮市投開票所管理人員配置人標準及選舉票印製分發保管作業要點及監察員名額設置基準等24項提案。
其中,為因應花蓮縣秀林鄉第17屆鄉長李春風於104年9月25日辭職,並依地方制度法第82條第3項規定,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補選。會中作成決議秀林鄉第17屆鄉長出缺補選,選舉期間自104年10月5日起至11月20日止1個半月。
選舉委員會表示,秀林鄉鄉長出缺補選將於11月14日舉行投票,其各項日程如下:10月8日由選舉委員會發布秀林鄉鄉長出缺補選公告,10月10至16日候選人領取登記申請表,可至秀林鄉公所或花蓮縣選舉委員會網路下載,10月14至16日由秀林鄉公所受理候選人登記申請, 10月28日候選人抽籤決定號次,候選人競選活動期間為104年11月4日~13日,每日上午7時起至下午10時止。
會中委員請選委會全體選務工作同仁應依照選舉工作進行程序表及各項選務工作決議,務必一本公正、公平、公開原則,依法執行各項選務工作,以圓滿達成本次選舉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