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 11月 28日
104年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查詢宣導說明會
2015年10月04日
( 特派員廖廣學澎湖報導 )
財政處表示,自101年8月1日起,不動產買賣案件應於登記完成後三十日內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經紀業居間成交之租賃案件,應於租賃契約書簽訂三十日內申報登錄。委託代銷業之預售屋案件,應於契約屆滿或終止後三十日內申報登錄。另內政部為便利民眾查詢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已建置「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查詢服務網」(http://lvr.land.moi.gov.tw/N11/homePage.action)。
縣府財政處進一步表示,為加強本縣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及縣民對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資訊查詢之了解,與制度實施後相關問題之探討、未來制度之走向,訂於104年10月15日(星期四)下午2時至4時,於縣府第2棟地下禮堂辦理「104年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查詢宣導說明會」,邀請內政部地政司何科長圳達擔任講師, 為與會者詳細解說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資訊查詢之相關事宜,歡迎本縣縣民報名參加,因名額有限,請有意參加者儘早報名,報名電話:06-9274400轉336。
縣府財政處最後表示,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實施之目的在於使不動產交易價格透明,以促進不動產交易市場正常化,自實施以來,對於不正常之炒作,已見正面效應,縣府財政處再次提醒,請民眾按期按實申報,共同促進居住正義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