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 02月 24日
南投縣指定一般古物「七將軍匾」
2019年08月06日
( 記者石振賢 南投報導 )
(複製品)古物解說標示牌已設置完成,後續交由保管使用單位負解說牌維護與清潔管理之責。
「七將軍匾」為同治13年(1874)牡丹社事件日本出兵攻臺,鄭維霖隨總兵吳光亮來台防範日本。光緒6年(1880),奉北路協鎮府副將林福喜之命駐守南投汛。次年,因感謝七將軍之庇佑而立匾於七將軍廟。本匾刻有百餘字之長文,為縣內款文最多之匾,極具稀有性,懸掛於廟內牆上。廟方考量平時廟門關閉,為讓民眾就近欣賞古匾之款文內容,特別複製了一面懸掛於廟門外。
為使大眾認識古物價值與提升保護意識,並避免民眾未諳法令而觸法,南投縣政府文化局特規劃設置古物標示說明牌(含古物指定級別、名稱、保管單位資訊及罰則宣導)。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03條第4款規定損毀或竊取國寶、重要古物及一般古物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考量古物說明牌皆處於易受到日曬、雨淋等戶外環境影響之區域或是易受人為干擾的開放空間,選擇材質以堅固且高耐受性的不鏽鋼和鋁合金作為主要製作材料,造型選用本縣Logo及文資局「古物分級標誌」設計,成品依各單位/廟方需求調整置放位置,後續交由保管使用單位七將軍廟負解說牌維護與清潔管理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