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 02月 24日
積極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營造友善校園及公平正義之環境
2019年08月05日
( 特派記者李海風 澎湖報導 )
我國2004年推動之性別平等教育法至今已滿15周年,在性平法的規範中,不論是學習環境及資源、課程、教材與教學、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的防治以及申請調查及救濟的部分皆有所規範,因性別平等教育法亦有涉及相關罰則,為使本縣各校校長增進性別平等教育法之知能以免觸法,教育處特別利用暑假期間辦理性別平等教育研習,以增進各校校長之性別平等意識。
澎湖縣108學年度校長性別平等教育業務推動研習,縣府委由虎井國小(本縣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於7月30日上午9時在澎湖縣國教輔導團研習教室辦理,各國中小校長皆出席參與,本次研習特別聘請到新北市教育局的魏素鄉聘任督學、新北市天生國小李畇龍校長及戴佳君主任為本縣各校校長授課,目標在增強各校校長的性平敏感度,並讓各校校長熟悉性平事件處理流程,做好危機處理以避免爭議發生,教育處蘇啟昌處長特地到現場致詞,期許各校校長重視校園性別平等議題,以給予校園更加友善之空間及優質平等之校園環境。
教育處表示,為落實性別平等教育之推動,在學習環境及資源上,縣府每學期皆調查各校是否有因性別差異而產生招生及就學之爭議,更鼓勵學校營建性別友善之設施(如性別友善廁所等);在課程、教材及教學部份,各國中小之自編教材須經由學校性平會進行審稿,如為縣府編撰教材,則交由縣府性平輔導團進行審稿始得發行,以確保教材無性別刻板印象及性別歧視等內容;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防治及申請調查救濟的部分,縣府每年皆辦理性平事件個案研討會及調查人員課程培訓,增進學校處理校園性平事件之知能,並提供本縣教師員工諮詢,協助行政程序之運作;蘇啟昌處長期許透過教育處的各項作為,能給予澎湖縣莘莘學子公平友善的學習空間,營造性別平等的教育環境。